关于书记县长电话(信箱)受理事项交办单的 答 复 书记县长电话(信箱)受理中心: 你处转来“关于书记县长电话(信箱)受理事项交办单”于12月7日收悉,根据来信群众咨询的部队立功授奖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中共安阳市委 安阳市人民政府 安阳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安发【2011】17号)要求,“义务兵在服役期间个人受到奖励的,凭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通知书,按下列数额发放其奖励金: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和优秀士兵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和500元,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同年内多次立功受奖者,按最高奖励等级发放奖励金”。非义务期立功授奖县级民政部门在春节慰问时对其家属发放一份慰问品作为奖励。 此答复 滑 县 民 政 局 二○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