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我县脱贫成果,确保贫困户持续增收,根据《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以来的脱贫户、未脱贫户发放2017年产业带贫资金的通知》(滑扶贫办〔2017〕54号)精神,对2016年以来的脱贫户、未脱贫户发放2017年产业带贫资金。
根据《老店镇人民政府关于拨付2017年产业带贫资金的申请》(老政〔2017〕158号)、《老店镇人民政府关于老店镇冯红太、王守臣、韩涛、关占垒等4户申请补齐产业带贫资金的情况说明》(老政〔2017〕159号),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同意拨付老店镇2017年产业带贫资金4385.72元。
老店镇应结合本乡镇实际,严格使用、管理项目资金。一是严格资金用途。要严格按照资金申报使用计划分配资金,严禁挤占、挪用、贪污项目资金。二是加强项目管理。老店镇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进度安排,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目标任务。三是发挥资金效益。老店镇要将项目资金拨付到贫困户“一本通”,确保贫困户最终受益。
附件:2017年老店镇产业带贫资金分配表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