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河南同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利用废大棚膜、编织袋、废塑料袋、盆年加工8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同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利用废大棚膜、编织袋、废塑料袋、盆年加工8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滑县上官镇
项目概要:河南同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利用废大棚膜、编织袋、废塑料袋、盆,进行破碎、清洗、沥干、加热造粒检验入库。项目产能年产8000吨塑料颗粒。项目共投资3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项目建设面积6500m2。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用的治理措施
废气: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造粒等有机废气经UV光解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达标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生产清洗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全部回用清洗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拉走沤制农家肥。
噪声:本项目中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包括粉碎机、清洗机、风机等,在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后可确保不扰民。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沉淀池底泥、除尘器收尘、废包装袋、捆扎绳等。除尘器收尘回用生产,废包装袋、捆扎绳外售物业回收部门,底泥交由环卫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河南同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利用废大棚膜、编织袋、废塑料袋、盆年加工8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上官镇土地利用规划,其占地符合相关要求。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先进可靠,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的削减,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评价要求:企业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情况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同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滑县上官镇
邮编:456400
联系人:马总
联系电话:1853727133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苏荷中心2745室
邮编:45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324996575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公众范围:拟建工程周围村庄公民、相关部门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生态等);
(2)对项目建设期、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
(3)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4)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
(5)其它。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s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