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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政办〔2017〕81号365体育在线官网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17年教育保障脱贫实施方案等2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xgkml-02_D/2017-1103005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09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365体育在线官网 文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滑县2017年教育保障脱贫实施方案》、《滑县2017年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实施方案》、《滑县大病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滑县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兜底扶贫实施方案》、《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出县务工交通费补助实施方案》、《滑县特殊医疗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滑县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滑县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滑县残疾人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保”项目实施方案》、《滑县2017年鼓励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滑县2017年农村贫困户土地流转补贴实施方案》、《滑县2017年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设施农业实施方案》、《滑县扶贫信贷贴息工作实施方案》、《滑县雨露计划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滑县2017-2018年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滑县2017年枣村乡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滑县赵营乡贫困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滑县慈周寨镇慈二村肉牛养殖项目实施方案》、《滑县慈周寨镇北李庄村省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滑县城关镇史固村省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滑县四间房乡北呼村省派第一书记冷藏库项目实施方案》、《滑县万古镇穆营村省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滑县王庄镇大柳树村省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0月9日

滑县2017年教育保障脱贫规划实施方案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要求,根据《滑县2017年脱贫攻坚规划》和县扶贫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大资助力度,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确保不让一名贫困家庭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不因上学而致贫。加强贫困村学校基础建设,切实改变贫困村办学条件,为贫困村适龄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项目规划

(一)资助

1.资助对象

一是对就读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的在校贫困生进行资助,资助范围是全县2014年、2015年脱贫户中有五保低保人口的脱贫户;2016年脱贫户;2017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对2017年考入大学的大一新生发放县级补助,补助范围是全县2014年、2015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没有低保人口的脱贫户。

资助对象的认定: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和村委会两级进行精准识别、公示后到县扶贫办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就该学生当日是否为贫困户身份进行比对后,交由教体局负责资助落实。

2.资助标准

除国家政策资助外县级补助标准为:

(1)小学阶段

2014年、2015年脱贫户中有低保、五保人口的脱贫户和2016年脱贫户的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学年;2017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助标准为500元/生/学年。

(2)初中阶段

2014年、2015年脱贫户中有低保、五保人口的脱贫户和2016年脱贫户的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学年;2017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助标准为1500元/生/学年。

(3)高中阶段(高中、中职、中专)

2014年、2015年脱贫户中有低保、五保人口的脱贫户和2016年脱贫户的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学年(含民生银行1000元);2017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助标准为3000元/生/学年(含民生银行1000元)。

(4)高等教育阶段(大专、本科、研究生)

2014年、2015年脱贫户中有低保、五保人口的脱贫户和2016年脱贫户的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含民生银行3000元);2017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助标准为大专6000元/生/学年(含民生银行3000元),本科8000元/生/学年(含民生银行3000元),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含民生银行3000元)。

全县2014年、2015年脱贫户中没有低保、五保人口的脱贫户子女2017年考入大学一次性补助3000元/生。

3.时间节点

国家资助每学期发放一次,待上级资金下达后,按国家资助有关要求时间节点发放;县级补助2017年11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二)购置

1.购置项目

利用县级统筹整合资金674.47万元,用于贫困村学校学生用床购置,切实改善贫困村学校学生住宿条件。

2.时间节点

已完成招标及供货,10月底完成支付。

三、措施与保障

(一)强化领导,分工负责。为加强对教育扶贫工作的领导,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发挥工作职能,全面协调领导教育行业扶贫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责,确保教育扶贫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层层帮包,责任到人。教育系统要实行教体局班子成员和股室分包乡镇、乡镇中心校人员分包学校、学校领导分包教师、教师分包贫困生的办法,层层分包,对这些贫困学生全部建档立卡,实行台账管理、动态管理,随着学生升学、转学、休学等,抓好传、帮、带,校与校、人与人之间依次交接,无一遗漏。使贫困家庭孩子有学上、上好学,不因贫困而辍学,也不因上学而返贫。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广泛宣传教育扶贫工作相关政策,利用入户发放明白卡等形式将政策宣讲到每村每户。同时,每个责任教师都要深入到所分包的学生家庭,宣传扶贫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广泛动员,捐资助学。坚持脱贫攻坚和助学圆梦相结合,配合县慈善总会、县红十字会、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做好扶贫助学等项目,整合民间爱心机构捐赠资金,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滑县2017年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实施方案

2017年,县住建局将按照年初制定的《滑县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滑建〔2017〕51号)、《滑县2017年贫困户“六改一增”回头看工作方案》(滑扶贫组〔20178号)和《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建档立卡贫困户“六改一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滑扶贫组〔2017〕30号)精神,重点围绕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创新办法,精准施策,全面完成农村存量危房改造目标。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和生活条件,让贫困农民住上更安全、更卫生、更方便的住房,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应改尽改

1.加大危房排查力度。对排查出来的危房,及时组织技术人员鉴定危险等级,对危险等级方面存有争议的房屋,聘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对已鉴定为危房尚未完成的,督促乡镇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建设任务。

2.对完成改造的危房进行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作为危房改造的项目主管部门,近期,住建局将安排各乡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牵头,组织专门的验收组对改造过的危房进行竣工验收,住建局还要对乡镇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进行不低于10%数量的抽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验收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全县验收工作要于10月底以前完成。验收工作结束后,及时会同财政、扶贫部门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鉴于省住建厅只对我县安排了710户(补助资金1129.64万元)危房改造指标,其余约268户(412.72万元)缺口所需资金使用扶贫整合资金予以解决。资金拨付工作要求于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

2017年脱贫攻坚规划中的危房改造任务是1200户(补助资金1848万元),如果今后乡镇再排查出危房,只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鉴定为C、D级的危房,仍可以继续享受危房改造政策,使用剩余的222户规划指标进行改造。

二、深入实施贫困户“六改一增”工程,提高贫困户居住条件

目前,全县“六改一增”工作已实施完毕。近期,住建局将督促乡镇抓紧做好“六改一增”项目的扫尾工作。同时,由各乡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牵头,组织专门的验收组对改造过的“六改一增”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鉴于滑扶贫组〔2017〕30号文件已经明确将实行“六改一增”项目定户、审批、项目实施、验收、资金拨付、资料归档全部由乡镇负责。住建局将督促乡镇按照文件要求,尽快对验收合格的“六改一增”项目,按照各户改造项目的改造方式、标准和成本核定补助资金数额,并及时建立完善工作档案。10月31日前,将会同财政、扶贫部门使用扶贫整合资金,对全县5245户改造资金通过财政渠道予以拨付。

2017年脱贫攻坚规划中的“六改一增”任务是5300户、2915万元,如果今后乡镇再排查出“六改一增”对象,将使用剩余的55户规划指标进行改造。

三、切实做好住房安全兜底保障工作

计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300万元,对以下四类情况进行保障:1.自筹资金能力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实施的危房改造工程。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六改一增”等相关政策后,仍然无法解决安全住房需求、还存在资金缺口的深度贫困户,使用扶贫整合资金进行兜底解决。改造房屋面积按《滑县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中下限标准控制。2.以前年度实施的“六改一增”对象,因政策原因无法解决改造资金的项目。在2016年“六改一增”项目操作指南中,明确实施对象为2015年底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2017年国家对我县考核评估前,因脱贫攻坚需要而改造的2014、2015、2016、2017年的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需要使用扶贫整合资金予以保障。3.乡镇建设的农村集体公租房。2016年11月,我县出台《关于农村集体公租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滑危改〔2016〕4号),明确乡镇可以根据需要建设一定数量的农村集体公租房,以解决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村委会负责提供建设用地,产权归村集体,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等特困家庭周转使用。4.确需政府帮助解决补助资金的困难群众自建房。需要使用扶贫整合资金,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中的特困家庭自建住房解决建设资金缺口问题。

四、配合县残联统筹做好贫困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工作

在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或“六改一增”时,应考虑残疾人日常生活实际需求,条件允许的乡镇或家庭应将出入坡道、路面硬化,加装台阶扶手,厨房修建低拉灶台,卫生间加装抓杆、扶手等无障碍改造内容一并进行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平均2000元/户,执行标准:最高不超过35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在危房改造过程中,所需盲道、扶手、抓杆等无障碍辅助器具由县残联帮助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六改一增”涉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所需资金由县扶贫统筹整合资金兜底解决。

滑县大病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解决我县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绩,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协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滑县支公司,为全县2016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2014年、2015年脱贫户中的五保人员、低保人员及残疾人员办理大病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对保障对象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相应的保障。

二、保障时间

保障时间为一年,顺接上年保险期限。参保人员跨年度住院的医疗费用,跨年度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计算在结算年度内。

三、保障方案

(一)医疗救助保险

保障对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价(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自付医疗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内(含)的部分,直接进入大病补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险报销,剩余部分由大病补充保险按政策报销,大病补充报销后剩余部分进入大病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以上各项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进行兜底保障。

大病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起付线为0元。分区域按比例报销:在滑县区域内就医(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价(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的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在滑县区域外就医(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价(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的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内保障金额10万元。

(二)意外伤害保险

保障对象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将给予身故、残疾每人保险金额5万元,意外医疗费用每人保险金额5千元的意外保障。

四、风险调控机制

(一)严格控制目录外诊疗费用占比,严格三级转诊制度,把贫困人口就医下沉到县内,方便群众就医,减少医疗费用负担,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二)如当年度筹集资金在全部补偿后出现结余,结余在97%以下的部分经与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协商可对部分花费较高的群众进行再次补偿,或滚存用于以后年度的医疗费用补偿。

(三)根据当年盈亏情况、次年医疗费用增加情况、起付线、赔偿比例重新核算调整次年筹资标准。

五、保障措施

县扶贫办负责将参保名单及时提供给保险公司办理参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滑县支公司负责为参保人员提供大病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服务,县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信息传递工作。

滑县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民政厅 财政厅 卫生计生委 扶贫办 河南保监局关于全面落实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工作,减轻全县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经济负担,结合我县实际,对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资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确保全县贫困人口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保尽保。

二、资助对象

全县2016年脱贫户和2017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照180元标准进行补贴,其中五保人员由民政部门资助,低保人员由民政部门资助100元、扶贫专项资金资助80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此

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好此项工作。县扶贫办11月1日前负责确认资助对象的人数和详细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性,并做到人员不遗漏、不重复。县人社局要认真做好征缴计划,组织协调、信息反馈等工作。地税局做好参保人员的收缴工作。县财政局做好参保资金的管理,并组织乡(镇)财政所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确保12月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兜底扶贫

实施方案

为切实减轻我县城乡居民贫困人口家庭负担,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老有所养,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豫办〔2016〕27号)、《365体育在线官网关于印发滑县社会保障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滑政〔2016〕53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兜底对象和条件

1.2016年以来,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

2.上述人员中(以下称“第1条列述人员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已参保但欠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其所需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财政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代缴;若本人自2016年以来(含2016年)已按年度缴纳过的,由财政部门补贴给本人,2016年以前的欠费由本人补缴,个别人员确实缴纳养老保险费特别困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给予临时救助。

3.第1条列述人员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达不到60周岁(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要按政策参保缴费;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但欠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及时补缴;从2018年度开始由县财政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最低标准代缴。

二、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

1.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负责澄清本辖区2016年以来,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的底数,统计数据分别提交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残联核实。(2017年10月16日—10月22日完成)

2.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残联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采集的2016年以来的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的底数信息核实后,将2011年至2017年每年度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欠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的电子数据及纸质材料提交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2017年10月23日—10月26日完成)

3.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将提交数据比对后,将数据分为三类:

一类是2016年以来,截至2020年12月31日,达不到60周岁(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从2011年至2017年每年度,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所需缴费,和已参保但欠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所需缴费数据,传输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和协调,并由税务部门收缴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乡镇人民政府、税务部门2017年11月7--11月20日完成)。

二类是2016年以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60周岁(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从2011年至2015年每年度,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所需缴费,和已参保但欠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所需缴费数据,传输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和协调,并由税务部门收缴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乡镇人民政府、税务部门2017年11月7--11月20日完成)。

三类是2016年以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60周岁(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从2016年度以来需参保和补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2018年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编制预算后提交县财政局审批(以上三类数据2017年10月27日—11月7日完成)。

4.县财政局对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编制需代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期拨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收入户。(2017年11月6日—11月30日完成)

5.以后每年10月份前,县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将下年度需要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的以上人员电子数据及纸质材料提交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审核编制预算后报县财政局审拨。

三、申请资金所需资料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对需纳入社会保障兜底的每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建立电子及纸质材料,作为向县财政局申报拨付资金的依据。

四、资金拨付

县财政局对需纳入社会保障兜底的每年度内,为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按时拨付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五、养老金待遇发放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要切实经办好社会保障兜底义务,确保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时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

附件:1.滑县______乡(镇)2016年以来非建档立卡最低

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参保情况统计表(一)

2.滑县______乡(镇)2016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

人员参保情况统计表(二)

3.滑县______乡(镇)2016年以来非建档立卡重度

残疾(一级、二级)人员参保情况统计表(三)

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出县务工

交通费补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豫办〔2016〕27号)、《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出县务工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交通费的实施方案》(滑扶贫组〔2016〕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出县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最高不超过500元(省内最高200元)。

三、补助方式

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本)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四、申报审核

(一)2017年度出县务工交通补助费申报流程

1.出县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出县务工建档立卡贫困户交通费补助申请表。

2.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没驻村工作队的由村“两委”组织)组织对申请交通费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无异议的填写出县务工建档立卡贫困户交通费补助统计汇总表,在村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出县务工建档立卡贫困户交通费补助申报表,表上必须要有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拟申请出县务工交通费补助人员进行审核,做到不错不漏,对审核过的人员填写出县务工建档立卡贫困户交通费补助明细表,表上必须要有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长“五签字”(没有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实行“四签字”)。

4.乡镇审核签字后,由乡(镇)财政所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本)通直接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2017年出县务工补助交通费申报要求

1.申请出县务工交通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凭有效车票据实申报补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0元(省内最高200元)。

2.报销车票范围为长途汽车票、普通火车硬座票、硬卧票、高铁二等舱。

3.申请出县务工交通补助的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时间不能少于一个月,否则不予补助。

4.2017年以后申请出县务工交通补助的贫困人口按以上程序流程进行。

五、实行工作进展通报问责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定要将出县务工交通补助费工作作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排忧解难的服务大事来抓,及时做好2017年的出县务工交通补助费报销工作。人社局10月底前和2018年1月10日前要分别完成2017年前三个季度及第四季度各乡镇出县务工交通补助费报销统计工作。2018年开始,每季度对出县务工人员交通补助费给予报销一次。从2017年11月开始对各乡镇出县务工人员交通补助费报销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能按时落实任务和上报统计数据的,第一次给予乡镇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乡镇主要领导诫勉谈话,第三次视乡镇实际情况,对工作不作为的给予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政纪处分。

六、监督检查

县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业务指导;扶贫、财政部门应根据乡镇申请及时将补助资金划拨到乡(镇)财政所;县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题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滑县特殊医疗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防止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进一步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根据我县2017年脱贫攻坚规划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对象

持有我县常住户口且在河南省省内治疗的重症精神病和尿毒症患者。

二、部门职责

1.县人社部门职责:负责为县扶贫部门提供需要救助的病人名单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情况,每月20日把名单及时提供给县扶贫部门。

2.县扶贫部门职责:负责对县人社部门提供的需救助名单予以核实确认并把确认结果及时反馈给县民政部门。

3.县民政部门职责:负责整理县扶贫部门反馈的需救助名单特殊救助档案审批材料、准确核算需特殊医疗救助金额并把当期发放的特殊医疗救助资金数额报县财政部门和县扶贫部门。

4.县财政部门职责:负责筹集特殊医疗救助所需资金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并支付资金。

5.县同步结算定点医院职责:负责垫付按规定应由基本医保基金、大病保险资金、大病补充保险资金、大病商业补充保险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和特殊医疗救助资金。

6.县农商银行职责:负责根据县民政部门提供的特殊医疗救助名单和金额准确打到救助对象一卡通账户。

三、救助方法

县人社部门把需要救助的名单提供给县扶贫部门,县扶贫部门对人社部门提供的名单及时核实其中的贫困人口,核实确认后,把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后一并反馈给县民政部门,县民政部门及时把名单反馈给各乡镇民政所,由乡镇民政所通知救助对象填写《特殊医疗救助审批表》并提供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原件)和本人医疗证、身份证、户口薄和一卡通账号复印件,由乡镇民政所审核签字后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后分别向县财政部门和县扶贫部门发资金拨付函予以救助。

四、救助标准

1.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症精神病和尿毒症患者出院后,按规定由基本医保基金、大病保险资金、大病补充保险资金、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支付后,剩余费用全额救助,所需资金从县扶贫整合资金中支付。

2.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症精神病和尿毒症患者出院后,按规定由基本医保基金、大病保险资金、大病补充保险资金、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支付后,剩余费用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全额救助,高于3万元的,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所需资金从县财政预算资金中支付。

五、救助时间

每月20日前由县人社部门把需救助对象名单提供给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后反馈给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所属乡镇民政所;乡镇民政所在5个工作日内收集整理特殊医疗救助档案审核材料,履行审核手续并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收到乡镇审核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准确核算需特殊医疗救助金额并把当期发放的特殊医疗救助资金数额报县财政部门和县扶贫部门;县财政部门和县扶贫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应分别将所需资金拨到同步结算定点医院和县农商银行,县农商银行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打到救助对象个人一卡通账户。

今年1—9月份符合救助条件对象11月初力争全部救助到位。

六、工作要求

特殊医疗救助工作是我县进一步深化扶贫工作又一重要举措,涉及部门多,涉及对象特殊,时间要求严格。希望各部门从讲政治的高度,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履职尽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凡因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度的,坚决予以追责。

七、其它

本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

滑县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贫困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两扩面”(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扩大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的要求,改善我县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人文关怀和特殊扶助,大力推进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和参与社会活动的基本保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1.具有滑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家庭;

2.实施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的家庭应当拥有非租借的固定住房,并且住房具备改造条件;

3.残疾人对无障碍设施依赖性强。

二、改造内容

(一)肢体功能缺失人员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1.家庭对外户门无障碍设施改造:家庭院内至户外通道地面硬化,门口修建坡道,安装扶手,门宽度应适于轮椅通行。

2.厕所、淋浴间无障碍安装与改造:蹲便器改座便器或添加座便椅,加装紧急呼叫装置,淋浴间配置活动浴凳或安装折叠浴凳。

3.厨房无障碍改造:改造灶台、厨柜、洗碗池等,方便坐轮椅者使用。

4.卧室无障碍改造:安装或改造低位电源开关,并在卧室门口和床头实施双控。

5.安装升降晾衣架等其他适合肢体残疾人的无障碍改造项目。

(二)视力功能缺失人员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1.门口、院落铺设盲道。

2.安装语音对讲门铃。

3.其他适合盲人的无障碍项目。

(三)听力功能缺失人员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1.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

2.配备无障碍闪光水壶或振动闹钟等聋人无障碍产品。

(四)智力、精神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1.整改电源及其线路、安装高位遥控开关。

2.其他适合智力、精神残疾人的无障碍项目。

另外,可以根据需要为重度残疾、一户多残家庭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三、改造原则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以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急需为目标,着眼于残疾人最基本、最迫切、最可行的需求,在兼顾公平性和个体差异的基础上,按照“制度公开化、设计个性化、改造实用化、实施集中化”的工作原则,改善残疾人居家无障碍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四、经费来源及补助标准和方法

1.经费来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经费使用我县扶贫统筹整合资金;

2.补助标准:平均每户补助2000元,最高不超过3500元,乡镇可以根据每户实际需要统筹使用、灵活使用、集约使用;

3.补助办法:无障碍改造内容中,地面硬化、出入口坡化、安装扶手等改造类施工参照我县“六改一增”办法进行,由有关部门按工程单位(面积、长度等)设立最高限价进行补助;坐便器、坐便椅、太阳能等其他日常生活类辅助器具项目原则上由乡镇统一采购配发。

五、工作步骤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分为四个阶段完成,具体为:

(一)动员培训阶段(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组织召开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会议,做好部署;对乡镇项目责任人或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业务培训;各乡镇受理符合规定条件人的申请,组织入户征求意见,了解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需求,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对初步选定的残疾人家庭,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填写《滑县2017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登记表》报县残联备案。

(二)项目准备阶段(2017年10月21日—10月31日)。以乡镇为单位,参照我县“六改一增”办法选择施工单位,根据残疾人提出的无障碍改造需求,结合残疾人实际情况,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确定合理的改造方案和资金预算,选择最适合的无障碍设施,制定符合个性需求的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施工改造主要依据2012年《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相关标准实施,确保无障碍设施的科学化、规范化,同时充分兼顾受益人家庭的建筑结构、实际情况、生活习惯等个性需求。为避免二次改造,对于需要进行危房改造或“六改一增”的残疾人家庭,应注意统筹考虑,实现其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三)项目实施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15日)。乡镇、村是无障碍改造工作的主体,各乡镇要认真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加强现场指导,督促施工严格按照核定的改造方案和预算分配施工,确保无障碍改造进度和质量。乡镇组织人员对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务必做好改造前与改造后的照片拍摄与存档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1月16日—11月30日)。项目实施结束后,乡镇要进行逐户验收,并分类填写滑县2017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实际改造情况登记表,经费使用情况及工作总结报县残联,由县残联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六、有关要求

1.组织实施。村委会按照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改造户以村为单位上报至乡镇政府后,乡镇政府要逐村逐户逐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附乡镇无障碍改造扶贫项目汇总表和计划实施对象改前照片(施工类改造项目),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存档备查;项目完工后乡镇及时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填写《乡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汇总表》和验收表。

2.资金拨付。乡镇对验收合格的无障碍改造户统一进行汇总,按照各户改造项目的改造方式、标准和成本核定资金分配数额进行改造资金拨付。

3.资料归档。实行一户一档,各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保存完整档案资料,每户的每个改造项目都要保存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三张照片(同角度同一参照物的5吋彩色照片)。项目实施结束后,无障碍改造扶贫项目档案资料报县残联存档一套,乡镇存档一套。

4.工作纪律。各乡镇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合理确定实施对象和实施项目,把好资金拨付关,严禁进行“人情改”“关系改”,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对定户不准、把关不严、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克扣、套取、挪用、截留改造资金的,移交司法部门从重处理。

附件:1.滑县2017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登记表

2.滑县2017年肢体类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实际改造情况登记表

3.滑县2017年视力类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实际改造情况登记表

4.滑县2017年听力类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实际改造情况登记表

5.滑县2017年智力类和精神类残疾人家庭无障碍

实际改造情况登记表

6.乡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汇总表

滑县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贫困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两扩面”(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扩大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工作要求,改善我县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人文关怀和特殊扶助,大力推进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和参与社会活动的基本保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具有滑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基本康复服务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

二、服务内容

本年度重点进行辅助器具适配及简便可行的手术和药物补助:

1.白内障复明手术补助:补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且除去其他政策性补助外的剩余部分,每人最高补助1500元(该补助对象为自文件签发之日起实施的手术对象)。

2.精神病基本药物补助:根据精神病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例资料,对药品费用票据(原始票据或报销后票据复印件)自费部分进行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1200元。

3.辅助器具适配

(1)肢体残疾人:轮椅、助行器、假肢等;

(2)听力残疾人:助听器等;

(3)视力残疾人:盲杖、盲表、听书机等。

三、实施办法

1.白内障复明手术:在县内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手术的,由县内医院为建档立卡残疾人患者直接减免,减免手续经患者签字确认后,年底前由手术医院统一到县残联结算;在县外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手术的,由乡镇残联收齐票据、核实补助金额后交县残联进行统一结算。

2.精神病基本药物补助由乡镇残联收齐票据、核实补助金额后交县残联进行统一结算。

3.辅助器具适配由乡镇安排相关部门统计辅助器具数量,统一由县残联招标采购。

四、资金来源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经费使用我县扶贫统筹整合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时间要求

2017年底前完成补助发放任务和辅助器具适配任务。

附件:1.滑县2017年白内障复明手术补助统计表

2.滑县2017年精神病基本药物补助情况统计表

3.滑县2017年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情况统计表

滑县残疾人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县扶贫攻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残联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度我县残疾人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增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今年全县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任务1200名,其中职业技能班设、电子商务班和烙画班等(根据最终报名情况确定)。

二、培训对象

残疾人培训实行引导鼓励、自愿参加的原则,培训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至59周岁,女16至54周岁)、有劳动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条件和能力的残疾人。

参加培训学员不负担学费和生活费用。

三、培训内容

1.实用技术班:培训当前特色农村种植、养殖技术;

2.保健按摩班:保健按摩基础、按摩手法、实际操作;

3.电子商务班:农村电商淘宝技能、美工PS、移动营销;

4.烙画班:美术基础理论、烙画基础技法、烙画基础创作。

四、资金来源

1.实用技术班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上级培训资金中支付;

2.职业技能班中学员是我县建档立卡残疾人的,使用扶贫整合资金;职业技能班中学员是非建档立卡残疾人的,培训费用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上级培训资金。

五、培训地点和有关标准

1.实用技术班由乡镇组织,在乡镇进行,县残联统一组织教师进行培训,每期1天,残疾人午餐费用标准每人20元(现金);

2.职业技能班由县残联统一组织,其中保健按摩班培训地点在滑县保健按摩医院,每期培训时间3个月,每期每人学费、生活费2580元;电子商务班在浚县鹤翔职业培训学校(国家残疾人电子商务培训基地),每期培训时间3个月,每期每人学费、生活费2340元;烙画班培训地点在滑县特殊教育学校,每期培训时间5个月,每期每人学费、生活费7500元。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职责。残疾人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对象之一。各乡镇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培训,力争使残疾人掌握就业创业本领。职业技能培训每个乡镇最低3个指标任务,实用技术班从上年度未举办实用技术班的乡镇中确定,以完成培训任务为主。

(二)认真部署实施、稳步推进工作。各乡镇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做好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摸底调查,掌握本辖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培训需求。乡镇要配合县残联搞好培训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培训计划落实到位。

(三)加强考核评估、保证培训质量。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实训基地进行的培训,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要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结业要组织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对不合格学员进行免费补习直至考核合格。

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保”项目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扩大金融扶贫保险保障范围,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抵御风险的能力,推动庭院经济发展,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产业扶贫、金融扶贫专项督查巡查实施方案》(豫脱贫组〔2017〕18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财金〔2017〕57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扶贫保”保险,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目标

将保险跟进防范机制纳入我县金融扶贫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保险支持产业扶贫力度,提高贫困人口和扶贫产业风险保障水平,防止贫困农户因自然灾害、市场波动、意外事故致贫、返贫,使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得到现代保险的全方位保障。

二、实施内容

(一)确定被保险人

滑县2014、2015年度建档立卡脱贫户中的五保户、低保户和残疾人户;2016年脱贫户和2017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扩大保险范围

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下列财产纳入保险范围,作为扶贫保的保险标的。

1.种植类:农作物及其它经济类、特色类农作物、林木;

2.养殖类:牛、马、驴、猪、羊等大牲畜类,规模养殖家兔、禽类;

3.家庭财产类:家庭财产、家庭加工作坊式财产、种养殖场所财产及设施农业;

4.其它扶贫项目的财产。

(三)明确保险责任

保险标的的共同责任: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地面突然下陷、地震、冻灾、内涝等;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损失或死亡条件:保险种植类农作物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保险大牲畜类死亡或成年家兔、禽类一次性死亡20只(含)以上;家庭财产类损失。

种植保险责任增加:旱灾、病虫草鼠害。

养殖保险责任增加:疫病、盗抢;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畜禽死亡。

三、赔偿标准

农业保险按照“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进行。每个品种的保额按照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或其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确定。

保险周期为一年,以户为单位进行施保,每户保费120元,每户总保额9000元/户,赔偿标准即分项定额具体为:

种植业保额3000元。传统作物类小麦、玉米、水稻、棉花、花生、油菜及其它扶贫项目保额500元/亩;经济/特色作物类果树、蔬菜、花卉、菌类、药材及其它扶贫项目保额1000元/亩。

养殖业保额3000元。大牲畜类牛、马、驴、猪、羊及其它扶贫项目按实际价值最高赔偿2000元/头;规模家兔和规模家禽类鸡、鸭、鹅及其它扶贫项目保额30元/只。

家庭财产类保额3000元。家庭加工业及财产类家庭加工作坊式财产、房舍、大型家用电器、农机具、电动车以及其它扶贫项目财产按实际价值最高赔偿2000元;设施农业类蔬菜大棚、菌菇大棚1000元。

四、风险调控

1.种植业由乡、村两级会同农业、统计部门按照投保品种的当年播种面积、生产成本、产量等进行专业鉴定作为理赔参考依据;养殖业由畜牧部门协助判断死亡原因,出具死亡鉴定报告等,其他部门也要实事求是地维护群众利益,防止损失扩大。

2.当年经营年度如有盈余,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扣除保险费的5%运营成本、3%宣传费后,保险费结余部分转入到下一年度作为保费使用。

3.当年综合成本达到120%后的部分,由政府和公司协商解决。

4.根据当年盈亏情况、风险增加情况、人员数量变动等调整次年筹资标准。

五、保障措施

1.强化政策宣传。各单位要通过条幅、宣传栏、明白卡、村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扶贫保的宣传工作,让所有贫困群众知晓扶贫保项目的保险政策。

2.提供优质服务。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要把“扶贫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为符合理赔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便捷、优质、足额的保险理赔服务,切实履行保险责任,确保理赔款项及时到位。

滑县2017年鼓励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

实施方案(试行)

为有效拓展贫困户增收渠道,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鼓励引导贫困户高效、开发、利用自家宅院空地或自家空闲院发展庭院经济,实现贫困户收入多元化,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蔬菜、食用菌和林果种植。实施范围为全县2016年脱贫户和2017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遵循自愿原则,有效利用自家宅院空地或自家空闲庭院,发展蔬菜、食用菌、林果庭院经济。

(二)畜牧养殖。实施范围为全县2016年脱贫户和2017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正在从事庭院养殖或年内新发展庭院养殖的贫困户(县城东、南、西、北环城道路内除外)。

二、实施内容

(一)蔬菜、食用菌种植

1.实施方式

对2017年秋冬种植的蔬菜、食用菌实行补贴种子(菌种)款或免费统一供种(菌种);对于建棚种植的,除补贴种子(菌种)款或免费供种(菌种)外,按建棚造价50%补助。

2.实施办法

(1)露地蔬菜种植。对于贫困户在自家宅院空地或自家空闲院种植蔬菜的,由乡镇、产业集聚区补贴种子款或免费统一供种;

(2)拱棚蔬菜种植。在庭院内建拱棚种植蔬菜的,除补贴种子款或免费供种外,按建棚造价5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600元;

(3)食用菌种植。规模种植食用菌1000袋(棒)以上的,由乡镇、产业集聚区补贴菌种款或统一供菌种,每户补贴菌种款或统一供菌种最高不超过2000元;需新建棚种植食用菌的,除补贴菌种款或免费供菌种外,按新建棚造价的5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4000元。

(二)林果种植

1.实施办法

对于自愿发展庭院林果经济的贫困户,政府以奖补的形式给予每户最高500元的资金补助。补助方式有两种:一是对2017年1—12月新栽果苗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每株50元;二是对庭院中原来栽植的现有果木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每株20元。

2.苗木品种和规格

农户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果木品种,苗木规格要求米径2公分以上。凡达到上述标准的果木,不论是新栽果树还是庭院中原来栽植的现有果木,均在补助范围。

(三)畜牧养殖

1.实施要求

必须配套有养殖圈舍或笼具,禁止散养;圈舍或笼具选址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一般应建在庭院角落,与居民住房应保持一定的距离;要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不能影响邻居的正常生产生活;养殖过程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原则上不予奖补。

2.实施办法及标准。按照符合条件贫困户申报和核实后的养殖数量进行奖补,奖补仅限于养殖鸡、鸭、鹅、家兔及肉羊,除此之外的其它畜禽品种原则上不予奖补。每户养殖鸡、鸭、鹅、家兔原则上累计不超过50只,羊不超过10只。

(1)养殖鸡、鸭、鹅、家兔(此4种畜禽均须在2月龄以上)3只及以上的,按10元/只的标准给予奖补,每户累计最高奖补500元;(2)肉羊(须体重不低于10公斤)按300元/只的标准进行奖补,每户最高奖补3000元。以上两项可同时享受。

三、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实施。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县政府统筹整合扶贫资金。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申报统计阶段(2017年10月13日—10月31日)

各乡镇、产业集聚区要加强宣传动员,鼓励引导贫困户积极发展庭院经济,并按时据实申报。

1.蔬菜、食用菌种植。2016年脱贫户和2017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向所在村委会申报,村委会核实统计,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姓名、种植作物、种植时间、种植面积。公示无异议后签字确认上报至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乡镇、产业集聚区核实认定后根据认定的种植作物品种和面积(规模)统一供种。

2.林果种植。2016年脱贫户和2017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向所在村委会申报计划栽植品种和株数,同时上报院内现有的原来已种植的果树品种及株数。经村委会审核确认后,上报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批准。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完成统计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报县扶贫办和林业局备案。

3.畜牧养殖。各乡镇、产业集聚区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逐级传达庭院养殖方案,对贫困户发展庭院养殖进行宣传发动。

(二)检查核实指导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

1.蔬菜、食用菌种植。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根据贫困户种植品种的种植时间和生长期适时检查核实贫困户庭院种植情况,并保留照片;如果采用补贴种子(菌种)款方式的,此阶段要根据核定结果发放种子(菌种)补贴款。

2.林果种植。贫困户按照申报内容自行购苗实施栽植,各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负责督促贫困户按照苗木标准及时间要求进行实施。

3.畜牧养殖。贫困户购买畜禽,搭建圈舍或购买笼具,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及畜牧部门组织科技人员入户指导养殖技术。

(三)验收阶段(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

1.蔬菜、食用菌种植。乡镇、产业集聚区对拱棚蔬菜和新建棚食用菌种植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2.林果种植。由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贫困户庭院林果种植情况进行验收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各乡镇、产业集聚区根据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按照程序兑现奖补资金。对于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除追回奖补资金外,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畜牧养殖。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申报,确定奖补具体对象。各乡镇、产业集聚区按照实施办法及对象名单逐户进行核实验收,确定奖补金额,并将最终奖补名单在村里和乡镇、产业集聚区驻地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各乡镇、产业集聚区根据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按照程序兑现奖补资金。兑现奖补后,各乡镇、产业集聚区要在2018年内不定期复验2—3次,对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的,要追回奖补资金,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妥善处理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负责扶贫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县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负责庭院经济技术指导与服务;乡镇、产业集聚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复核验收工作;村委会对贫困户庭院内种植和养殖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资金管理。乡镇、产业集聚区验收结束汇总后上报至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依据县扶贫办提供的资金分配意见将资金拨付到乡镇、产业集聚区。对于直接拨款到户的,乡镇、产业集聚区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户;严格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实施,确保项目实施公开公正。

附件:滑县庭院经济林果统计调查表

滑县2017年农村贫困户土地流转补贴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快农村贫困户稳定脱贫,增加贫困户收入,更加有效地解放农村劳动力,鼓励农村贫困户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根据滑政办〔2012〕14号文件和滑办〔2012〕6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滑县当前脱贫攻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1.2016年脱贫户;

2.2017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补贴标准

1.2017年进行土地流转的流出方每亩补贴200元,2017年以前流转的不予补贴;

2.与贫困户具有直系或赡养关系的,流出方不予补贴;

3.流转后改变农业生产用途的,流出方不予补贴;

4..采取互换方式流转的,流出方不予补贴;

5.流入方流转贫困户土地50亩(含5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或个人,每亩一次性补贴200元。若流转贫困户土地50亩(含50亩)以上发展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果蔬,达到“四优四化”标准的,提高补贴金额,在每亩补贴2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0元补贴。

三、补贴年度

对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进行土地流转并符合补贴标准的流转双方,按照以上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

四、补贴原则

流转双方要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做到真流转真补贴,假流转严追责。在流转过程中,对采取签假合同、搞假流转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个人自愿。

(二)坚持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贫困户分工分业,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三)坚持有偿流转机制。按照市场主导原则,流转双方协商定价,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流转贫困户土地,有效解放农村劳动力。

六、实施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项目实施。农业局负责业务指导。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阶段(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

由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对流转土地的贫困户、流入方,进行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实施阶段(10月16日—10月22日)

1.村委会负责对申报的贫困户土地流转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公示,汇总后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对村级上报情况进行核实、公示、确认。

八、资金来源及支付

项目资金由县扶贫统筹整合资金提供保障,资金支付经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核实、公示、确认后,上报县扶贫办,财政局依据扶贫办提供的资金分配意见,将补贴资金拨付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由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流转双方。确保今年底12月30日前资金拨付进度达到85%以上。

滑县2017年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设施

农业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大力推动产业扶贫,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放大效益,建立稳定的增收渠道,有效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带动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大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设施农业扶持力度,从而加快推进全县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2017年新建日光温室或塑料大棚发展设施农业的贫困村和2016年脱贫户、2017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补助内容

(一)贫困户建棚补助。对2016年脱贫户、2017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日光温室或塑料大棚的(不含合作、入股等建棚模式),给予建棚总费用不超过50%的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6万元;

(二)贫困村村集体土地建棚补助。对于贫困村村集体,在村集体土地(未承包到户)上新建日光温室或塑料大棚(不含合作、入股等建棚模式),集中连片规模在30亩以上(含30亩,其中大棚建设面积占60%以上或日光温室建设面积占40%以上),且日光温室或塑料大棚租给农户的租金属村集体收入的,建棚费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全额补助,每村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

(三)贫困村流转土地建棚补助。对贫困村村集体2017年统一集中连片流转土地30亩以上(含30亩)、用于建设日光温室或塑料大棚的(大棚建设面积占60%以上或日光温室建设面积占40%以上),且日光温室或塑料大棚租给农户的租金属村集体收入的,建棚费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全额补助,每村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且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并公开的,给予2017年土地流转费用每亩600元补助;

(四)保险补助。对贫困村村集体和贫困户新建日光温室或塑料大棚的保险费用,给予2017年全额补助。

三、建棚标准

根据实践调查,全钢架大棚投资4万元/亩左右、日光温室投资6万元/亩左右(棚内净面积)效益较好。要求新建的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棚体骨架采用全钢结构,抗风、抗雪能力强;大棚内净面积1亩以上(含1亩),日光温室净面积0.5亩以上(含0.5亩);棚膜选用防流滴、防老化、防雾气、透光性好、保温性强的长寿型棚膜。

四、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为实施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实施。

五、实施年限

仅限2017年新建的日光温室或塑料大棚。2018年相关扶贫政策以当年出台的文件为准。

六、资金来源

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设施农业补助资金为县政府统筹整合扶贫资金,专款专用。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0月20日)。乡镇、产业集聚区大力宣讲政策,动员贫困户、贫困村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建立稳定的增收渠道;

(二)项目建设阶段(2017年10月21日—12月10日)。塑料大棚和日光温室集中建设(贫困村和贫困户要保留建棚照片)。由乡镇、产业集聚区按照相应的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

(三)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阶段(2017年12月11日—12月31日)。由乡镇、产业集聚区负责验收。首先,由建棚贫困户据实向所在村委会申请上报,村委会对上报情况进行统计、核实、汇总、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字确认上报至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贫困村村集体建设的,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其次,由乡镇、产业集聚区对申报的补助项目进行核定,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上报县扶贫办,财政局依据县扶贫办提供的资金分配意见将补贴资金拨付乡镇、产业集聚区,由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村、对户兑付补助资金。2017年12月底补助资金拨付需达85%以上。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妥善处理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负责扶贫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县农业局负责建棚技术指导与服务,并对建棚情况进行抽查;乡镇、产业集聚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验收,并对辖区内贫困村和贫困户建棚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补助资金的的贫困户所在村委会要对村贫困户建棚的真实性负责,严防非贫困户建棚冒充贫困户建棚而领取扶贫补助资金。

(二)严格规范操作。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项目实施公开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禁挪用、套用扶贫资金。

(三)规范资产管理。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对村集体建设温室大棚设施农业形成的资产收益,要纳入“三资”账户进行管理,防止资产流失;要因地制宜确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保障村集体和贫困户的收益,鼓励向丧失劳动力或弱劳动力的贫困户、贫困残疾人户倾斜;村集体建设的温室大棚设施农业要优先吸纳本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就业脱贫增收。

(四)加强后续维护。加强贫困村和贫困户温室大棚设施农业建成后的管理,乡镇、产业集聚区应出台具体的管理修缮办法,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滑县扶贫信贷贴息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暂行)等六个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5号),为切实做好我县扶贫信贷贴息工作,结合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贫企业(含农民合作社,下同)为扶持对象,以提高贫困户贷款获贷率为目标,按照“政银联动、风险共担、多方参与、合作共赢”原则,以落实扶贫信用贷款贴息为主要手段,以提高贫困人口收入为目的,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助力贫困县产业经济发展,促进贫困户收入增加,实现稳定脱贫。

二、扶持对象

(一)贫困户。即有就业创业潜质、有贷款意愿、有一定技能素质和有较强信用意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贫困户受益的原则,扶贫贷款发放要与贫困户增加收入密切相关,以确保贫困户受益为优先条件。在脱贫攻坚期内,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扶贫信用贷款进行贴息。

(二)带贫企业。即带动能力强、产业基础好、带贫效果明显的企业。鼓励企业依托当地资源和产业优势,带动贫困户直接参与产业发展,提升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对自身运行规范、有产业支撑、带动贫困户增收能力强、正常经营2年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参照带贫企业扶持政策执行。一是对通过“公司带贫困户”“基地带贫困户”“公司加基地带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带贫企业扶贫信用贷款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贴息。二是对按照永达公司“1+6”模式,于2016年开始带动高平镇、桑村乡728户贫困户增收,并按时垫付贫困户国开行贷款利息的合作社,提供3年期、同期基准利率的贴息。

三、承贷方式及贴息标准

(一)承贷机构和贷款来源

根据自愿和公开、公平的原则,凡愿意参与扶贫到户贷款发放工作的金融机构,都可成为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放主体(承贷机构),具体由贫困户或带贫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贷款的本金由承贷金融机构自行筹集。

承贷机构对贫困户发放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贷款;对带贫企业的贷款利率由承贷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管理规定和其贷款利率定价要求自主确定。贷款期限由承贷金融机构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贷款项目生产周期等灵活确定。

(二)贴息期限、贴息利率及贴息方式

贴息期限。脱贫攻坚期内,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扶贫信用贷款进行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不足3年的按实际贷款时间贴息。

贴息利率。脱贫攻坚期内,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扶贫信用贷款,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2016年永达企业带贫项目涉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对带贫企业发放的扶贫贷款,根据带贫企业带动贫困户数相对应的额度,按照年利率2%进行贴息。

贴息方式。1.对贫困户信用贷款,采取直接贴息到户的方式,将贴息资金直接拨入贫困户一卡通(一折通);2.对2016年永达企业带贫项目涉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贴息资金通过转账方式直接支付给带贫企业;3.带贫企业偿还贷款本息后,贴息资金通过转账方式直接支付给带贫企业。

四、实施的步骤和内容

(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乡镇要按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承贷金融机构、贴息方式、计划引导扶贫信用贷款规模和扶持贫困户数量、适宜当地贫困户发展的产业项目及其投资效益分析等内容,实施方案制定要符合客观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二)扶贫小额信贷发放程序

金融机构由贫困户或带贫企业自主选择,独立审贷。为确保扶贫信用贷款能够“放得出、收得回、效益好”,要继续加快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扶贫贷款到贫困户的效率。

(三)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程序

1.贴息手续审核。(1)贷款贫困户还本付息后,准备齐全的贴息申请资料,包括贷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贷款利息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一折通)等相关贷款证明材料,到乡镇扶贫办、财政所审核。(2)2016年永达企业带贫项目涉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期偿还利息后,准备齐全的贴息申请资料,包括贷款利息偿还凭证、带贫协议、参与带贫贫困户受益证明等资料,到带动贫困户涉及乡镇扶贫办、财政所审核。(3)带贫企业还本付息后,准备齐全的贴息申请资料,包括贷款本息偿还凭证、带贫协议、参与带贫贫困户受益证明等资料进行审核。

2.贴息资金发放。乡(镇)财政所或其他负责贷款贴息部门按照审核通过的贫困户(带贫企业)姓名(户名)、账号、金额等将贴息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的一卡通帐户(带贫企业账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快实施进度。在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各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扶贫信用贷款发放、贴息工作顺利开展。争取在每个项目年度年底,完成当年扶贫信用贷款发放统计工作,每个季度完成已到期还款贷款贴息资金的拨付工作。

(二)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各乡(镇)要广泛宣传有关扶贫信用贷款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提高基层干部及贫困群众对该项政策的认识,树立诚信用款、发展用款意识。还要切实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帮助贫困农户理清发展思路,营造良好的信贷环境,提高广大贫困户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三)建立健全台帐制度。对贷款贫困户进行资料归档工作,各乡镇扶贫办要建立专门台帐,对扶贫信用贷款的发放进度、贴息资金拨付等情况记录在案。台帐内容应包括贷款贫困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贷款金额、贷款日期、贷款期限、贷款用途、贴息金额、增收情况和联系电话等,以便跟踪问效。

(四)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贴息资金,对弄虚作假套取贴息资金的,一经发现,即全额收回贴息资金,并取消其今后享受贴息的资格,同时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道、透明的原则。乡、村基层组织对扶贫信用贷款资金的发放对象、贴息情况,必须在乡、村实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贴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滑县雨露计划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和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的,创新培训工作,加大资金投入,鼓励和引导我县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积极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认真组织好我县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通过培训,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实现转移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二、实施内容

(一)短期技能培训

1.扶持对象:在培训机构参加一年以内短期技能培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扶持条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接受并完成短期技能培训。自主参加各类短期技能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和国家承认的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为出国就业而接受语言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其出国就业签证代替技能证书。自愿申请,享受短期技能培训资助,须本人或家庭自愿提出补助申请。

同一贫困劳动力考取多个技能等级证书的只能获得一次补助。已获得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资助的我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不得重复享受短期技能补助政策。

3.补助标准:短期技能培训仅给予一次性补助,根据受训贫困劳动力取得的技能证书的工种分类,给予相应标准的补助(工种分类见附件1):A类工种每人一次性补助2000元,B类工种每人一次性补助1800元,C类工种每人一次性补助1500元。

4.补助方式:户籍所在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无论是在何地接受培训,均可凭获取的结业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申请培训补助。直补到户。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受训贫困劳动力所在家庭。

5.补助程序:①申请。填写“河南省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申请审核表”,并报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时还要提供4种材料:结业证书复印件、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护照签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农户一卡(折)通复印件,各种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时限为取得技能证书1年内(按技能证书落款时间或护照签证时间),逾期不再受理。②审核。村民委员会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由村干部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复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复核通过的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套留乡(镇)存档,另一套送县扶贫办。县扶贫办依据乡(镇)审核上报的名单对申请人的技能证书进行分类,确定补贴类别,并汇总全县拟补助对象名单。③公示。对通过复核的拟补助对象在申请人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同时,县扶贫办在县政府网站对所有拟补助对象进行公示。④补助。县级扶贫部门确认补助对象后,会同财政部门完成补贴资金发放。

(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1.培训对象: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培训项目实施的主体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的主体是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可以委托有条件的专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3.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培训内容要紧扣培育和促进特色产业发展这一主题,围绕当地支柱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以及鼓励发展的前景广阔的朝阳产业开展培训;围绕贫困人口需求的技术、有利于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的技术、有利于改善贫困人口生产条件和提高生活质量的技能开展培训;围绕贫困人口需求因户因人开展个性化定制培训。

4.培训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在365体育在线官网网站发布《关于公开甄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的公告》,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公开甄选培训机构。教学场地和教学内容由培训机构与乡(镇)扶贫办、村两委相结合,培训机构根据各乡(镇)实地需求制定教学计划,并与乡镇签订培训协议,培训时间为6天,每人每天100元;教学模式,可根据培训内容采取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行政村内进行实施。

5.培训项目的报账。

培训机构按照乡(镇)政府审核通过的培训方案组织培训,根据培训进度及时申请报账;报账材料要有培训方案和批复文件、有培训合同、有培训照片、有培训签到册、有监管意见书及其它必须的资料。

(三)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1.培训对象:产业扶贫就业(帮扶)基地的负责人;178个贫困村村支部书记或村长;其他农村致富带头人。

2.培训基地:深圳市经理进修学院;濮阳县农村党支部书记学院或其它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学校。

3.培训内容和方式:产业扶贫就业(帮扶)基地的负责人统一组织到深圳经理进修学校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为7天左右(含往返);贫困村支书或村长统一组织到濮阳县农村党支部书记学院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为4天左右,培训费用均由县统筹整合资金划拨,费用标准根据培训需要及与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宣传雨露计划培训政策,确保贫困家庭普遍知晓政策内容、补助申请办法和时间安排,努力实现贫困劳动力接受技能、技术培训应补尽补。

(二)提高培训质量

一是严格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加强培训机构的能力建设,严格标准和条件,不达标不得承担雨露计划培训任务。二是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培训机构评选程序和标准,一年一评,优胜劣汰。经考评认证合格的,继续保留,对不达标的取消资格。三是要突出特色和重点,强力打造品牌,努力提高培训就业的竞争力,树立雨露计划品牌形象。

(三)强化资金管理

按照河南省扶贫办、省财政厅下发的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扶贫资金的保障和拨付程序,认真审核补贴对象审核和培训时间,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培训结束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及时报账,并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避免发生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的情况。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县级、乡(镇)扶贫办要明确主抓培训工作副职和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雨露计划”培训工作。二是县扶贫办、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与人社、农业、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将雨露计划培训纳入年度脱贫攻坚规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河南省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分类

2.河南省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申请审批表

附件1

河南省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

职业工种分类

一、A类(培训时间为300个标准学时左右)

车工、铣工、磨工、镗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组合机床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汽车修理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锅炉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推土铲运机驾驶员、叉车司机、装卸车司机、装载机司机、挖掘机驾驶员。

二、B类(培训时间为250个标准学时左右)

防腐蚀工、锅炉操作工、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机械设备安装工、混凝土工、油漆工、钢筋工、砌筑工、抹灰工、制冷工、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农机修理工、钟表维修工、中央空调操作工、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糕点面包烘焙工、熟肉制品加工工、茶叶加工工、陶瓷成型工、陶瓷烧成工、水泥生产制造工、产品质量检查工、冷藏工、二氧化钛工、氧化铝制取工、铝电解工、选矿脱水工、重力选矿工、磨矿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食糖制造工、造纸工。

三、C类(培训时间为200个标准学时左右)

计算机操作员、服装裁剪工、服装缝纫工、皮箱(包)制作工、皮革服装手套制作工、皮革加工工、成衣定型工、服装设计定制工、制鞋工、制帽工、收银员、保安员、保育员、育婴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制图员、客房服务员、茶艺师、盆景工、花卉园艺工、插花员、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修脚师、中医刮痧师、保健按摩师、足部按摩师、美发师、美容师、摄影师、竹制品加工工、缫丝工、玩具装配工、中药材养殖员、中药材种植员。

注:1.其它未列入的职业工种,具体补贴标准由省辖市、直管县根据培训时间及成本确定,并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备案。

2.每天按8个标准学时计算。

3.培训时间包括理论学习课时和实践操作课时。

附件2

河南省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申请审批表

滑县2017—2018年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提高农村供水质量、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快改善影响农民生活和身体健康的饮水安全问题,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最大效益,完善公共服务提升工程,从而为全县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做好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夯实全县整体脱贫基础。

二、基本原则

明确职责、上下协调、因乡施策、精准实施。

三、总体目标

按照集中攻坚、巩固提升总体要求,对全县2017-2018年脱贫攻坚规划饮水安全项目涉及的17个乡镇33335户贫困家庭,实施供水到户和水厂巩固提升,项目总投资1080.39万元。包括免费为贫困户安装自来水和24个水厂巩固提升工程,其中机井26眼;水泵28台套;压力罐8台套等以及部分管网铺设。

四、实施单位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资金来源

脱贫攻坚饮水安全项目资金为县统筹整合资金,专款专用。

六、时间节点

项目资金低于20万元的5个乡镇不用走财政评审程序,按照文件要求,由乡镇于10月19日前完成自行采购程序。

项目资金超过20万元,低于100万元的10个乡镇,根据评审一个乡镇招标一个乡镇的原则,只要财政评审完成,马上进行摇号招标,争取10月17日至10月26日前,按照相应的程序和规定完成评审招标程序。

对于项目资金超过100万元的2个乡镇,督促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方案的编制及财政评审以及公开招投标,争取于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评审招标程序。

水务局本着严谨、务实,为当地群众负责的态度,根据县领导指示,制定确保按期完成滑县2017-2018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项目的工作措施,对各乡镇统一监理,进行业务指导,确保在2017年年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完成80%资金的拨付。

七、资金支付

各乡镇负责工程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对申报的项目工程款进行核定,并上报县水务局;财政局依据县水务局提供的资金分配意见将工程款拨付乡镇;由乡镇政府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拨付工程款。2018年6月底前各乡镇完成工程款(除质保金外)的拨付。对项目预留的5%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一年后,经复验未发现质量问题,按规定程序报乡镇财政部门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县水务局负责项目建设技术与服务;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二)严格操作规范。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项目实施公正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禁挪用、套用扶贫资金。

(三)强化资产管理。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长期稳定地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项目建成后,交有县水务局统一管理。

滑县2017年枣村乡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改善枣村乡农田基础设施和田间道路建设,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最大效益,完善公共服务提升工程,从而为全县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做好农田水利保障工作,夯实全县整体脱贫基础。

二、基本原则

明确职责,上下协调;因乡施策,精准实施。

三、总体目标

按照集中攻坚要求,实施枣村乡2017年脱贫攻坚规划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农田水利工程惠及3976户贫困家庭,项目总投资385.48万元。包括农田基础设施打井及配套和田间道路工程,其中机井114眼、C25砼现浇井台114套及其他机井配件114套;地埋管道34200米;地埋电缆34200米;潜水泵及其配件114套;田间道路7600㎡。

四、实施单位

枣村乡人民政府。

五、资金来源

该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资金为县政府统筹整合资金,专款专用。

六、时间节点

2017年10月19日前,枣村乡完成规划方案;县发改委10月23日前完成批复;县财政局评审中心10月27日前完成预算评审;11月29日前完成招、投标工作;2017年底前,按照相应的程序和规定完成建设任务。

七、资金支付

枣村乡负责工程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对申报的项目工程款进行核定,并上报水务局;财政局依据水务局提供的资金分配意见将工程款拨付枣村乡;由乡镇政府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拨付工程款。2017年底前完成工程款(除质保金外)的拨付。对项目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一年后,经复验未发现质量问题,按规定程序报乡镇财政部门拨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县水务局负责项目建设技术与服务;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二)严格操作规范。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项目实施公正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禁挪用、套用扶贫资金。

(三)强化资产管理。为确保农田水利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长期稳定地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项目建成后,交有县水务局统一管理。

滑县赵营乡贫困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

为解决贫困村脱贫致富奔小康道路上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的瓶颈制约,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贫困户增收、安置贫困户就业,经对赵营乡新集村、魏寨村进行多次专题调研,依托村级集体经济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村基本情况

赵营乡贫困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实施地点为赵营乡新集村、魏寨村2个贫困村,基本情况如下:

新集村位于乡政府西北2.5公里,全村共有人口126户、390人,贫困户22户、70人,耕地590亩,人均1.5亩,村民小组4个,党员23名。

魏寨村位于乡政府西北2公里,全村共有人口188户、565人,贫困户31户、93人,耕地745亩,人均1.5亩,村民小组5个,党员34名。

两个村村两委班子健全,具有坚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执政领导能力和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精神,村各项工作均走在全乡前列。

二、建设内容

新集、魏寨两个村整治坑塘共75亩,建设内容包括坑塘整治土方工程;坑周道路、护坡石、观景台、绿化靓化工程;莲鱼种养生态循环系统工程。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原则。根据以上两个村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统筹资源”原则。积极争取资金,确保项目投入力度和建设标准;坚持“群众主体”原则。积极推广参与式理念,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和组织群众全程参与项目的选定、规划、实施、监督、管护等环节,动员和指导群众按照政策规定参与项目建设。

四、经费来源

赵营乡贫困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坑塘整治土方工程40万元;坑周道路、护坡石、观景台、绿化靓化工程40万元;莲鱼种养生态循环系统工程20万元,共需投资100万元,其中:扶贫整合资金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五、工作步骤

坑塘治理项目分为四个阶段完成,具体为:

(一)项目评审阶段(2017年10月4日—2017年10月20日)

由县规划局设计院完成施工建设图纸,并转交滑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项目评审工作;

(二)项目招标阶段(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0月30日)

项目完成评审后,报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项目公开招标;

(三)项目实施阶段(2017年11月1日—2017年12月30日)

按照项目建设规划,于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土建工程,12月30日完成全部项目建设;

(四)项目验收阶段(2018年1月1日—2018年1月10日)

项目实施结束后,由赵营乡验收领导小组进行初验,验收完成后将验收报告报送县相关部门验收。

六、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整村推进工作,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并先后召开村支部、两委、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商议,研究如何做好该项工作。乡党委政府成立以乡长海一言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副乡长刘银锋、组织委员王一如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贫困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新集区区长柳博任办公室主任;项目所在的村也成立相应组织,村两委成员和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全程参与项目的规划、建设、监督等工作。

(二)科学编制规划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结合村内实际,实地考察,走访群众,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反复论证,最终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规划。

(三)突出群众的主体作用

我们从项目规划开始,让群众代表、党员代表、村两委成员全程参与项目的编制、监管、管护等每一个环节,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四)强化监督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全面监督工程质量;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将所有项目责任到组、到人,负责日常管护,并制定详细的带贫及安置贫困户务工规划,确保项目发挥更大效益。

滑县慈周寨镇慈二村肉牛养殖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产业扶贫的有关文件精神,经慈周寨镇政府研究,决定实施慈周寨镇慈二村肉牛养殖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提要

1.项目名称:慈周寨镇慈二村肉牛养殖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负责人:慈周寨镇人民政府 周向党

4.项目总投资:149万元

5.项目建设地点:慈周寨镇慈二村

6.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围墙、大门、牛舍、晾晒场、青贮池、污水处理池、管理用房等。

二、项目背景

慈二村位于慈周寨政府驻地,现有人口1593人,耕地面积1650亩,辖3个村民小组,共有党员52人,有贫困户192户,涉及贫困人口720人,该村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花生等,农闲时剩余劳动力以季节性打工为主。该村是我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之一。

慈二村无村办企业,村集体收入很少,发展村集体经济,带动产业发展,促进贫困户增收是慈二村脱贫的重要举措,因此,建设慈二村肉牛养殖项目意义非常重大。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时间

建设内容:

新建围墙、大门、牛舍、晾晒场、青贮池、污水处理池、管理用房等。

建设时间:2017年4月1日—2017年10月30日。

四、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

投资概算:

共需资金149万元。

资金来源:县统筹整合资金149万元。

五、效益分析

该项目实施后,可有效增加贫困户收入,为贫困户提供很好的发展产业的平台,同时增加村集体收入,加快慈二村脱贫的步伐。

六、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成立了慈二村肉牛养殖项目领导小组,抽调镇财政所、扶贫办、慈二村所在的慈周寨站的相关人员参加,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领导、协调和检查验收工作。同时慈二村成立项目监督管理小组,全程监督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2.加强项目工程管理。乡村两级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材料使用的监督,监控工程施工全过程;同时邀请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现场技术监督,严格按规划技术标准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3.加强工程后期管护。工程完工后,建立管护责任制,指定一名村委成员定期对项目工程进行检查管护。

滑县慈周寨镇北李庄村省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我镇驻北李庄村第一书记安排了专项资金项目,经镇政府研究并结合北李庄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意见,决定建设北李庄村家具展厅,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提要

1.项目名称:慈周寨镇北李庄村家具展厅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负责人:慈周寨镇人民政府 周向党

4.项目总投资:54万元

5.项目建设地点:慈周寨镇北李庄村

6.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200平米的家具展厅。

二、项目背景

北李庄村是国家级贫困村,位于滑县慈周寨镇西北部,距离慈周寨镇政府1公里。该村现辖12个村民组,农户921户,耕地面积4750亩,人均1.4亩。常年种植作物为小麦、玉米、花生。经济作物以蔬菜为主,全村蔬菜种植户203户,蔬菜温室大棚151栋,占地面积570亩,种植面积203亩;拱棚160栋,种植面积400亩。全村有加工家具的传统,现规模较大的木器加工厂有24家,主要生产沙发、床、挂衣柜等中低档家具,目前家具制造和大棚种植已成为该村的主要产业。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时间

建设内容:

1.该项目一期占地2.8亩,位于北李庄村村北部。

2.建设钢架结构展厅1200平方米。

建设时间:该项目占地现正在申请报批,如报批顺利预计在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2月10日能完成;如报批时间较长,今年不能如期完工,申请该项目推迟到明年建设。

四、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

投资概算:

建设两层钢架结构展厅1200平方米,每平方米预算450元,需资金54万元。

资金来源:下拨的省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54万元。

五、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把展厅出租,租金约为40元/平方米/年,年收益预期4.8万元。展厅租金收入归村集体所有,主要用于村公益事业、困难救助、教育基金、产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收入分配比例是公益事业发展占30%,困难救助占20%,教育基金占10%,产业发展占30%,精神文明建设占10%。

六、保证措施

该项目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同时也能为贫困村增加收入,是贫困村脱贫奔小康的有效途径。首先是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其次是成立建设领导小组并抽调财政、纪检人员参加,北李庄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成员全程监督工程质量。镇政府聘请有资质的监理进行监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完工后,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验收。

滑县城关镇史固村省派第一书记

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所驻村基本情况

史固村位于城关镇东南部,县道史老公路贯穿村东西,距S222省道仅1.5公里,距滑县东环仅2.2公里,距滑县县城约12.9公里,距城关镇约8.7公里,西邻唐庄村,南邻野店村,东与留固镇毗邻。下辖4个村民小组,人口4100人,耕地面积4150亩,主要以种植小麦、玉米为主,养殖、大棚种植在政府的支持下规模发展较快,有少数村民从事木材加工业。

二、贫困户贫困类型及致贫原因分析

史固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29户,1545人,2014年脱贫141户677人,2015年脱贫168户817人,2016年脱贫3户6人,目前有未脱贫贫困户17户45人。该村是城关镇4个贫困村之一,现有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最多,占全镇贫困人口30%。

三、项目方案具体内容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史固村农贸交易市场,占地面积10亩,地面硬化4697平方米,钢架结构棚1800平方米,建成后将是一个集农产品、畜产品交易于一体的综合性农贸交易市场,投资预算:90万元。辐射周边新区、老店镇、上官镇、留固镇、枣村乡和城关镇等几万群众,日交易额预计6-10万元左右、日交易量达6至18吨、日人流量上千人次,可设摊位100个,交易棚年租金收入可达6万元以上。

(二)产业发展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项目建设完成后,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实行对外租赁,按照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年收益约为6万元左右,资金利用率约为6%-10%,项目收益全部用于村公益事业(其中包括贫困户脱贫),可为史固村带来长期稳定的经济收益。

(三)资产收益扶贫模式设计

资产收益模式,首先由村两委对农贸交易市场进行招标,由村两委和党员代表、群众代表进行评议,并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完毕没有异议的,签订施工协议,按计划进行建设,过程由村两委、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监督,市场建成后对外租赁,租赁收益在村内定期进行公示,收益资金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和使用。收益分配和财务情况接受乡镇监管和审计。

(四)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10月上旬进行工程概预算,并进行邀标签订合同施工,预计主体结构12月上旬完工,12月下旬进行工程验收和决算,12月底对外招标租赁。

四、效益分析

史固村人口众多,县道史老公路贯穿村东西,距离大广高速快速通道S222仅1公里,距离唐庄村、野店村仅1公里,交通便利,市场建成后极易出租,保证了项目建成后可为史固村贫困户带来长期稳定的收入。

建成史固村农贸交易市场,增加市场管理人员,可解决10人以上就业问题。农贸交易市场的繁荣,较好地解决了农产品进入市场难的问题,为农产品交易搭建了平台,方便了农民群众购物,促进了农民增收,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项目总投资90万元,一次性投资,长期收益,年资金收益率达到6%—10%,最低10年可收回全部投资。

项目建成后,对环境没有任何污染和影响,也不需要进行电力设施和水利设施改造,工期短,见效快,收益高;可安排部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已脱贫的贫困户就业,增加家庭收入,防止返贫;可发挥产业集聚效应,为史固村现有的大棚种植和木材加工产业起到辐射带动作用。

滑县四间房乡北呼村省派第一书记冷藏库项目

实施方案

为认真完成滑县2017年脱贫攻坚规划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结合我乡实际,针对北呼村省派第一书记冷藏库项目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利用省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54万元在北呼村实施冷藏库建设项目,项目内容为:新建200T组装式冷藏库,通过产业项目的建设,变输血为造血,完善村级基础设施,促进村级产业发展,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二、项目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定在村东林地内,土地性质为林地,占地600平方米。

三、项目建设时间节点安排

2017年10月19日前完成项目预算和图纸设计;2017年10月24日前完成项目评审;2017年11月6日前完成招标程序;2017年11月30日前完工并拨付资金到位。

四、保证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扶贫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二是实行项目建设责任人负责制,扶贫主抓副职、包村干部、第一书记各负其职,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全力推进。三是实行项目建设日报告制度,建设小组成员每天碰头,存在问题上会研究解决,保证项目及资金按期完成并拨付到位。

滑县万古镇穆营村省派第一书记

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7〕32号)要求,结合万古镇穆营村实际,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万古镇穆营村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穆营位于万古镇政府所在地西北8公里,总耕地面积6100亩,12个村民小组;全村共有党员92人,总人口2930人,总户数981户。村经济发展模式以传统种植养殖为主,现有机井80眼,变压器17台;年粮食总产量6500吨,全村现有养殖户44户、养殖规模达到5万头(只);蔬菜大棚300栋,种植面积750亩,年销售额800万元;201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9800元;村六年制小学1所,学龄前儿童入学率为100%,村级卫生所1所,村内主道路已硬化。

由于村集体经济薄弱,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完全依靠上级扶持,制约了整体均衡发展和贫困人口的脱贫步伐。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将上级下达穆营村2017年度54万元的省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长虹驾校,由安阳市长虹印务有限公司位于滑县万古镇万高路西侧43355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作抵押担保,长虹驾校每年向穆营村委会缴纳4.05万元的受益金作为穆营村集体收入,用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

二、基本原则及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充分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尊重村民意愿,引导和组织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实施民主、科学、公开、透明。

2.坚持“资金安全”原则。穆营村委会与长虹驾校、安阳市长虹印务有限公司分别签订资金使用和财产抵押协议,万古镇人民政府做为见证方负责监督协议的落实,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坚持“确保村集体受益”原则。长虹驾校每年向穆营村委会缴纳4.05万元的受益金作为穆营村集体收入,用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

(二)工作目标

该项目实施一年后,穆营村年均集体经济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得到加强,民主管理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三、项目实施内容

将2017年度省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54万元由安阳市长虹印务有限公司作担保,以位于滑县万古镇万高路西侧43355平方米工业用地产权为财产抵押,将该资金投入长虹驾校,穆营村委会与长虹驾校、安阳市长虹印务有限公司和签订资金使用协议,每年向穆营村委会缴纳4.05万元的受益金,该受益金做为穆营村集体收入,全额纳入村“三资”账户。苦干年后,如企业不再使用该资金,则该资金收归穆营村集体所有,用于穆营村公益事业建设。

四、实施期限

该项目计划2017年10月中旬完成协议签订,2017年10月下旬完成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每期三年,自2017年11月开始计算使用周期。协议期满,由穆营村按照四议两公开办法,民主决定续签协议或资金收回。

五、资金来源

该项目共5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下达的2017年度省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

六、效益分析

该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增加穆营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能力,从而促进穆营村村民生产生活的改善,给村经济的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有利条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镇长为组长,以财政、纪委、扶贫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组织保障。镇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程序,加强监管。严格落实资金审查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对村所有集体经济收入统一纳入镇“三资”代理中心统一管理,并按照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统一归档的“五统一”原则进行账务核算、收益结算,杜绝坐收坐支、以收抵支等违纪行为。

(三)发扬民主,透明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成立项目监督小组,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制,定期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坚持公开透明,规范使用,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王庄镇大柳树村省派第一书记

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根据扶贫开发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王庄镇大柳树村省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坑塘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王庄镇大柳树村是扶贫开发重点村,距王庄镇政府驻地5公里。现有农户600,人口1944人,党员44人。全村土地面积2564多亩,基本上都是基本农田,建档立卡贫困户134户、402人,目前已脱贫126户、376人,剩余8户、26人未脱贫,村两委现有成员6人。

二、基本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原则。根据大柳树村实际情况,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2.坚持“群众主体”原则。积极推广参与式扶贫理念,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和组织群众全程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定、规划、实施、监督、检查、验收、管护等环节。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实施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村容村貌显著改善。

三、建设内容及资金预算

1.投资5万元,新建公共卫生间一座,占地面积15平方米(含化粪池);

2.投资12万元,在文化广场新建戏楼一座,占地120平方米;

3.投资3万元,修建简易排水道1500米;

4.投资34万元,治理坑塘10000立方米。

四、实施期限

项目从2017年11月初开始施工,到2017年11月底施工结束,12月初进行验收,12月底按照规定前拨付资金。

五、资金来源

省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54万元

六、效益分析

该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改善村内人居环境,为下步村主要街道下水道建设提供排水坑塘,对发展村内经济、促进群众脱贫致富、摆脱贫困有着重大意义。有利于进一步加快村内经济结构调整,增加群众收入;有利于村内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七、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成立王庄镇大柳树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镇长毕鹏同志为组长,副书记王志鹏同志为副组长,抽调各有关部门、工作区负责人为成员成立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大柳树村成立相应的村级项目领导小组,村两委成员和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全程参与项目的规划、建设、监督等工作。

(二)加强项目工程管理。村级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材料使用的监督,监控工程全过程;同时邀请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现场技术监督,严格按规划技术标准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三)加强工程后期管护。工程完工后,建立管护责任制,分段管理,指定一名村委成员定期对项目工程进行检查管护。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365体育在线官网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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